公告日期:2022-06-29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债券
2021 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全体持有人:
鉴于:
1、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已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或“本公司”)签署本次两期债券《债权代理协议》;发行人、海通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简称“监管人”)已经签署《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均已生效。
2、根据《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2019 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19 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简称“本次两期债券”)已分别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2019 年 6 月 24 日发行完毕,本次两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已同
意委托本公司作为债券债权代理人,代理有关本次两期债券的相关债权事务。
我公司依据募集说明书、《债权代理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的职责。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债权代理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海通证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海通证券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并出具结论意见。
海通证券未对本次两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次两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楼9层,29-31层,34-41层
法定代表人:王平洋
注册资本:475,738.99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二)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三)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四)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五)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六)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七)环保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八)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九)在合法取得的地块上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十)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等信息技术服务,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设备的销售与租赁(含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备等);(十一)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前五大股东分别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43.9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5.02%)、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3.87%)、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89%)、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32%)。
跟踪评级: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出具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本次两期债券信用等级均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19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2019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2019年第一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19深圳能源绿色债01”)于2019年2月27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9深圳能源绿色债01”,证券代码为“1980049.IB”;2019年3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9深能G1”,证券代码为“111077.SZ”。2019年第二期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以下简称“19深圳能源绿色债02”)于2019年6月27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19深圳能源绿色债02”,证券代码为“1980199.IB”;2019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19深能G2”,证券代码为“111084.SZ”。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9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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