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 A、特力 B 公告编号:2025-013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星期三)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A、B 股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B 股股东应在 2025 年 4 月 15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
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水贝二路特力大厦三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00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7.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申请 2025 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2、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将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
行述职。
3、披露情况及其他说明
(1)所有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2)以上提案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正式会议、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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