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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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1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五次会议决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议通过了《关于乌镇佳域基金减资的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将乌镇佳域基金剩余未投资款实施同比例减资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并就该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性作了认真审核,认为该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以上议案,并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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