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增信措施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因业务需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变更存量未到期的 35 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具体如下:
1、变更增信措施:由华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股份”)承接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对公司存量未到期的 35 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对华侨城集团的反担保责任相应解除。公司拟就实际使用的担保金额向华润股份支付担保费用,预计担保费率不超过实际使用的担保金额的 0.05%/年,即按照担保金额 35 亿元计算,担保期内,公司支付的担保费用总额不超过 294 万元,具体以合同条款为准。
2、延长决议有效期:将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期限进行延期,具体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24 个月。
3、授权事项:为提高工作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办理具体相关事宜;(2)批准、签署与本次变更事宜相关的文件、合同等;(3)办理本次变更事宜向主管部门申请审批相关事宜;(4)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变更事宜;(5)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为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含本次变更事宜)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的授权具体处理本次变更事宜。前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前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情况请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变更增信措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7)。
拟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具体方案。
以上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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