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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1-07-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PT中浩A:“鹏基公司”决定不再承担重组本公司的义务等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1-07-30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赛格集团公司、深圳鹏基(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等有关终止转让、协议转让和委托管理本公司国有股及法人股的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鉴于本公司的部分债权人和法人股东不同意本公司的重组方案,深圳鹏基(集团)

有限公司认为本公司的重组前景具有较多不确定性和较大的风险性,决定不再承担重组本公

司的义务。2001年7月28日,深圳鹏基(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和深圳

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协议终止书》,终止履行其于2001年3月30日与深圳市投资管

理公司和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二、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与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和《补充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8,704,71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90%。其中:国有股17,146,220股,法人股1,558,492股)以壹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海

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述股权过户完成之前,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出让的该部分股权委

托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

三、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与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于2001年7月28日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和《补充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2,783,86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的8.13%)以壹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在上述股权过户完成之

前,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出让的该部分股权委托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管理。

四、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简介附后)受让、受托管理本公司20.03%的股份后,将承

担原由鹏基重组本公司的全部义务,参与本公司的重组,并继续推进本公司的债务重组和资

产重组工作。

以上股权转让尚需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本公司的债务重组亦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本公

司董事会将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简介

海南万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众”)成立于1993年7月,注册地为海南省海口

市,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秦诗林。目前总资产为6.1亿元,总负债1.8

亿元,净资产4.3亿元。2000年盈利4,500万元。

万众是一家以资本为纽带,主要从事资本运营和风险项目投资的专业投资公司,经过多

年的发展,目前名下已拥有电力能源(海南省保亭毛拉洞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生物制药及

生物制品(海南卫康药业有限公司)、高科技环保(湖南鸿达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高

效农业(海口中环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之海口乐东中环庄园)等具备高成长潜力的优质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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