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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1-01-1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1-01-11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次股东大会(1997年股东年会)于1998年5月30日下午1:30在深圳市八卦四路中浩大厦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股东, 其中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权数95,971,75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1.05%(其中A股95,97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100%;B股0股),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199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反对的6,370,000股,占6.64%)。

二、1997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反对的6,370,000股,占6.64%)。

三、1997年总裁业务报告(同意的股权数70,887,042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73.86%;反对的6,370,000股,占6.64%;弃权的18,714,712股,占19.50%)。

四、关于更换部分董事的议案根据股东单位要求,韩林增、李日聚 、林荣德三人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经股东单位推荐,会议选举下列三 人为本公司新任董事(简历附后):

汤浩元(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弃权的6,370,000股,占6.64%。)

石德纯(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弃权的6,370,000股,占6.64%。)

罗江(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弃权的6,370,000股,占6.64%。)

经本公司二届九次董事会选举,汤浩元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五、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因工作原因,经本人请求,靳海涛、张成雄、邹国宁三人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据股东单位推荐,会议选举下列二 人为本公司新任监事(简历附后):

李力夫(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弃权的6,370,000股,占6.64%。)

俞志明(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弃权的6,370,000股,占6.64%。)

本公司职工已民主选举沈军(简历附后)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经本公司二届一次监事会选举,李力夫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六、关于取消1996年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的股权数89,59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5%;反对的6,370,000股,占6.64%,弃权的10,000股,占0.01%)。因1997年6月27日本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通过的96年度由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的分配方案未获批准,因而取消该分配方案。

七、关于弥补1997年度亏损的议案(同意的股权数89,59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5%;反对的6,370,000股,占6.64%;弃权的10,000股,占0.01%)。经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1997年度经营亏损198,453,199.31元,按截止1998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157,213,420股计算,每股亏损1.26元。依照有关规定,本公司拟用期初盈余公积(不含公益金)弥补亏损44,753,924.09元,剩余亏损153,699,275.22元将留待以后年度弥补。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弃权的6,370,000股,占6.64%)。

九、关于对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公司1997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说明(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弃权的6,370,000股,占6.64%)。

十、关于1998年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的股权数89,601,754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权数的93.36%;弃权的6,370,000股,占6.64%)。1998年度继续聘用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深圳)分别为本公司的A、B股审计单位。

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日

附:新任董事、监事简历

汤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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