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交易对方出具的声明与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主
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
格;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收到或可预见将收到司法
机关的立案侦查决定或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
关于合规和诚 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情形;
信情况的说明 3、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
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
监管措施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对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5、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本公司合法拥有标的公司 70% 股份(对应股数为 2,520 万股)
(以下简称“目标资产”),本公司对目标资产的出资已全部缴足,
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反本公司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
深业鹏基 及责任的情形,对目标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可能影响标的
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2、本公司为目标资产的真实所有人,目标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
属纠纷,不存在以信托、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等方式持有目标资
产的情形;目标资产不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留置等担
关于标的资产 保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未被行政或司法机
权属情况的说 关查封、冻结,亦不存在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目标资产过户
明 或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本公司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目标资产过户至
上市公司名下或本次交易终止之日(以孰早发生日为准);
3、本公司承诺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正式生效后,根据协议约定及时进
行目标资产的权属变更,因本公司原因出现的权属变更相关纠纷(无
论该纠纷是发生在权属完成变更前还是变更完成后)而导致的全部责
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4、本公司拟转让的上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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