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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5 15:53:24 股吧网页版
沙河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3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
真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
表决董事 8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6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
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3)。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34)。

上述议案 1 和议案 2,共计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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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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