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1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 84,912,1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8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82,336,17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01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2,575,96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2,576,06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2,575,96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2%。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股份数量 东大会有效表
A 股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83,585,330 98.4374% 1,268,300 1.4937% 58,500 0.0689%
2)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份数量 东大会中小股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股) 东所持有效表
A 股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决权股份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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