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25-1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12)。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号沙河世纪楼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5-2026 年度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
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5-2026 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 √
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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