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2
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5-029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宝兴路 6 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 B 座
1701-1703 室
4、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飞霖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4 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149,652,292 股,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 165人,代表股份 293,433,31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5237%。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10,183,379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18.282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62 人,代表股份 83,249,93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13%。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1,044,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780%;反对
12,322,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1994%;弃权 66,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7,3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802%;反对12,322,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34%;弃权 66,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1,040,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766%;反对
12,328,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15%;弃权 6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7,35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5760%;反对12,328,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94%;弃权 64,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46%。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1,040,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5.7766%;反对
12,328,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2015%;弃权 6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