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中勤万信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勤万信成立于 1992 年 12 月,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
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 DFK 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中勤万信共有合伙人 76 人,注册会计师 393 人,
其中 13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47,668.59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836.70 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 11,599.01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31 家,2024 年度
挂牌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9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 年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勤万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勤万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聘任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勤万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就 2024 年度审计初审意见、审计执行情况、2024 年主要财务数据及其他需要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勤万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勤万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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