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现将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25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九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资产减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30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10 月 30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 年 11 月 18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评价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内控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认真审阅以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进行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报告期内交易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不断优化、经营管理不断规范,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加强监督力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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