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 2024 年度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树满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65 年 9 月出生,
本科学历,曾任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福建永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现任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列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吴树满 6 6 0 0 4
本人对 2024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 年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
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工作,充分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名进行认真研究,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战略发展与投
委员会 资委员会
姓名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应出 实际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席次 出席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吴树满 3 3 2 2 1 1 1 1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集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关于关联方减免公司控股子公司利息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事项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审核,向有关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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