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
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
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第九条 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任。
承担责任。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
第十五 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 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条 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 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
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
条 面值。 值。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
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
第十九 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条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 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
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
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作出决议,公
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
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
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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