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黎小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 年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男,汉族,1976 年出生,学士学历。2004 年 3 月起至今担任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业
律师、高级合伙人;香港律师公会注册海外律师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清远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柳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4 年 10 月至今任全新好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股东以及关联企业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
会会议、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一)出席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事会会议
0
5 0 5 0 0 否 (因安排
冲突请
假)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对于 2024 年度历次董事
会相关议案均进行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时间 会议 事项 意见类型
2024 年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调 同意
10 月 11 十三次(临时)会议 整的议案》
日 2、《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向股东大会提交<关于为孙公司
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议
案》
5、《关于聘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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