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 4 月
2024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唐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其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翔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4)京 03 执 3177 号。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45,000,12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9%)
将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10 时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被北
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相关 1.59 亿元
交易尾款作为全新好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所受损失的补偿、赔偿。北京泓钧已就《股份转让协议》和全新好共同作为申请人,汉富控股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调解。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同意并赋予全新好拥有数额不少于 8,000 万元的分配
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9)。为确保公司利益,截止本公告日,北京泓钧已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钧实业”)代汉富控股先行支付公司累计
9,500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相关诉讼
仲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因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票司法拍卖最终成交价格等方面因素的不确定性,剩余补偿款项能否收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事项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
第四节 公司治理......2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5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7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71
第十节 财务报告......7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乾、财务负责人王其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翔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原件。
二、载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全新好 指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汉富控股 指 汉富控股有限公司
泓钧资产、北京泓钧 指 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全新好投资 指 深圳全新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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