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关于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开展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5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召开2024年定期会议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6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双方协商,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94万元(含内控审计10万元),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
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立信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并按照年审工作安排和年审规程要求,先后开展了公司本部和地区公司现场审计、内勤工作、质量复核等一系列工作,最终于 2025 年 4 月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在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
审计规程,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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