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ST 国华 公告编号:2025-069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国华网安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2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29 日(周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2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22 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 10 号翠林大厦 12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
议案
2.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披露情况: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 2025 年 9 月
22 日 15:00 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需一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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