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9-22 16:02:16 股吧网页版
万科A: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下载原文]

公告日期:2019-09-2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 号万科中心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19 年9月20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

或“万科股份”)已于 2018 年 6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916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8 年 8 月 9 日完成本次债券的

首期发行,发行规模 15 亿元,当期票面利率 4.05%。2018 年 10 月 29 日完成本

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 20 亿元,当期票面利率 4.18%。2019 年 2 月 26

日完成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 20 亿元,当期票面利率 3.65%。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四期发行,债券简称为“19 万科02”,债券代码为“112976”,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2,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

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57.64 亿元,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4.59%,合并口径扣除预收账

款后的资产负债率 51.55%,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82.45%;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10.17 亿元,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5.26%,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7.21%;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76.16 亿元(2016 年-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6、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会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7、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

8、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90%-3.90%。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以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T-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

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