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7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限价等政策,限购城市再次扩容,大连、沈阳、太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原等城市相继落地限购令,限售扩容至兰州、长春、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债 大连等二、三线城市,并下沉至县级城市,全国约券简称:“18万科01”、债券代码:“112742”)于 有50余个城市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新增或升级四限2018年8月9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 政策,实施更为精准化、差异化的调控。2018年8亿元,票面利率为4.05%,发行年限为5年期,附 月住建部要求地方政府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 期的主体责任。随后,成都、杭州、福建等多省市选择权,回售日为2021年8月9日,到期日为2023 纷纷响应。随着楼市调控的不断深入,2018年年底年8月9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8万科01募集 以来,菏泽、广州等城市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进行政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上列明的用途及相关规定 策微调,但政策调整均未突破“房住不炒”的底线,
使用。 且亦是为了落实分类调控、因城施策,提高调控的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 精准性。
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债 政策层面除短期供需调控外,长效机制的建立
券简称:“18万科02”、债券代码:“112784”)于 也处于加速推进阶段。2018年1月,国土资源部和2018年10月29日完成发行,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沈阳、南京、杭州、合肥等1120亿元,票面利率为4.18%,发行年限为5年期, 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 方案,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3月《政府工作售选择权,回售日为2021年10月29日,到期日 报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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