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2-21
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因承做本项目并出具本评级报告,特此如下声明: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中诚信证评与评级委托方构成委托关系外,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以及信用评审委员会成员与评级对象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2、中诚信证评评级项目组成员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并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3、本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中诚信证评遵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流程和标准做出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因评级对象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改变评级意见的情况。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评级方法在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公开披露。
4、本评级报告中引用的企业相关资料主要由发行主体或/及评级对象相关参与方提供,其它信息由中诚信证评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人为或机械错误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现状为准。中诚信证评对本评级报告所依据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但对其真实性、准确度、完整性、及时性以及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5、本评级报告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如有的话,应该而且只能解释为一种意见,而不能解释为事实陈述或购买、出售、持有任何证券的建议。
6、本次评级结果中的主体信用等级自本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证评将根据监管规定及《跟踪评级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对评级对象进行跟踪评级,根据跟踪评级情况决定评级结果的维持、变更、暂停或中止,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外公布。
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发行主体概况 管理,着重开发面向大众市场的优质中小型单位的
住宅物业。公司项目覆盖中国南方区域、上海区域、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企业” 北方区域及中西部区域的70余个主要城市及7个
或“公司”)前身为1984年5月成立的“现代科教仪 海外城市,系国内品牌影响力最广,综合实力最强器展销中心”,1987年更名为“深圳现代科技中心”, 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之一。
1988年更名为“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1988年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
11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办(1988)1509号” 11,653.47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文批准,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革, 1,866.74亿元,资产负债率83.98%;2017年公司并更名为“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初始股本 实现营业收入2,428.97亿元,净利润372.08亿元,总额为41,332,680股。1991年1月29日,公司A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823.23亿元。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
“000002”)。1993年5月28日,公司发行B股在 14,322.22亿元,所有者权益(含少数股东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12月更为现名。2014 2,158.92亿元,资产负债率84.93%;2018年1~9年6月25日,公司B股以介绍方式转换上市地在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0.22亿元,净利润217.98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股)上市。 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257.31亿元。
自2015年以来,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概况
(以下简称“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持续买入公
司股票。截至2015年末,钜盛华及其一致行动人 表1: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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