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5-26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万科01”、“17万科01”和“17万科02”公司债券跟踪信用
评级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112285、112546、112561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15万科01、17万科01、17万科02
公告编号:〈万〉2018-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对本公司于2015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5万科01”以及2017年发行的公司债券“17万科01”和“17万科02”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中诚信证评出具了《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149号)、《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150号)和《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18)》(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151号)(以下简称“三份评级报告”),三份评级报告都维持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AAA,评级展望稳定,分别维持“15万科01”、“17万科01”和“17万科02”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本次三份评级报告的全文,详见 2018年5月26日本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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