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11-0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 号万科中心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 2017 年 11 月 7 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
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 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万科企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份”、“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
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 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
[2015]1915 号” 文核准, 万科股份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9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 15 万科 01。
债券代码: 112285.SZ。
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0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
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 2015 年 9 月 25 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 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
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
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9 月 25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
的相关规定执行。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0 年 9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
担保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
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
上市交易场所: 深交所。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 1,616.77 亿元,
借款余额为 1,288.64 亿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 发行人借款余额为 1,673.08
亿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384.44 亿元,占 2016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3.78%。 1
发行人 2017 年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类别 2017 年变动数额(亿元) 变动数额占 2016 年末净
资产比例
银行贷款 373.00 23.07%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
34.06 2.11%
融资租赁借款额、小额
贷款、委托贷款 -24.78 -1.53%
其他借款 2.16 0.13%
合计 384.44 23.78%
1上述 2016 年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数据, 2017 年 1-10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新增借款因发行人业务发展需要所增,属于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对发行
人偿债能力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 2015 年修订)》第 4.3.2 条,发
行人就 2017 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项,中信证券作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
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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