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03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33号万科中心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17年6月1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股份”、“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8月10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5]1915
号”文核准,万科股份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0亿元的公司
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5万科01。
债券代码:112285.SZ。
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0%,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起息日:2015年9月25日。
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25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9月25日。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5年9月25日至2020年9月24日。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上市交易场所:深交所。
三、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为1,363.10亿元,
借款余额为794.91亿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借款余额为1,288.64
亿元,较2015年末增加493.73亿元,占2015年末净资产比例为36.22%。
发行人2016年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类别 2016年变动数额(亿元) 变动数额占2015年末净
资产比例
银行贷款 398.45 29.23%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 115.63 8.48%
债务融资工具
融资租赁借款额、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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