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1亿元债券回售兑付议案获有效通过后,万科两笔合计57亿元中期票据展期议案再获债权人全票通过。对万科而言,今年一季度已暂无其他境内公开债到期,此次三笔债券展期议案获通过后将为万科争取短暂喘息时间。
1月27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召集人,分别发布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四期“22万科MTN004”、第五期“22万科MTN005”中期票据2026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显示,两笔合计规模57亿元的债券展期议案(议案三)均获持有人100%通过。
同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A,000002.SZ)同步披露,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3.6亿元借款,用于偿还公开市场发行的债券本金与利息。
此次两笔中期票据的持有人会议均设有四项议案,其中《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调整的议案》(议案三)均明确,万科在实施不超过10万元的固定兑付基础上调整本金兑付和支付安排,即对中期票据本金的40%先行兑付,剩余60%获展期1年。
根据两笔中票议案三的表决结果,“22万科MTN004”共有20家持有人参与表决,同意该议案的持有人共20家,合计持有中票发行面值为20亿元,占总表决权数额的100%;“22万科MTN005”参与表决持有人为33家,同意议案的持有人为33家,合计持有中票发行面值为37亿元,占总表决权数额的100%;两笔债券均无反对及弃权票数。
具体而言,两笔债券的议案三均提出固定兑付及调整本息兑付,同时提供增信措施与偿付顺序承诺。其中,固定兑付安排明确:若本议案表决通过,对于参与持有人会议且至少表决同意议案三或议案四的持有人账户,万科将于2026年1月28日实施10万元的兑付,该部分本金在原兑付日至2026年1月28日期间不再计息;若持有人账户本金余额较债权登记日有变动,按孰低原则适用该安排。
在此基础上,同时调整本金兑付及支付安排。“22万科MTN004”票据本金(扣除固定兑付部分后)的40%于2026年1月28日兑付,剩余60%展期至2026年12月15日;“22万科MTN005”同比例于2026年1月28日兑付后,剩余60%本金展期至2026年12月28日。未付利息及40%本金的计息期间利息均于1月28日内支付,展期部分利率保持3.00%。
此外,作为增信保障,万科承诺将以旗下项目公司应收款质押作为增信担保措施。其中,“22万科MTN004”涉及深圳市荣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廊坊万恒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北京友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22万科MTN005”则涉及深圳市中万华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西安伊合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深圳市万信未来城制造有限公司。同时,议案通过后60个工作日内须完成担保登记,否则债权人可宣布本息立即到期。
同时万科承诺,在后续境内公开市场信用债兑付中,将按债券初始到期日排序,保障中期票据的偿付比例不劣于所有后到期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