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0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2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2022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凡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前
(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2 年 11 月 1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2022 年 11 月 13
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 2021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2 日期
间的利息。根据本期债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
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0 万科 07,债券代码:149296;品种二债券简称:20 万科 08,债券代码:149297)。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规模为 3.81 亿元;品种二发行规模为 16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主要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品种一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品种一将被视为第3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品种一。所赎回的本金加第3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品种一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品种一将继续在第4、5年存续。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行使品种二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品种二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选择权,品种二将被视为第5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品种二。所赎回的本金加第5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品种二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品种二将继续在第6、7年存续。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二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二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二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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