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28 17:50:20 股吧网页版
万科A: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

项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兑付暨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112844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19 万科 01

公告编号:〈万〉2022-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9万科01”)将于2022年3月7日提前支付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本金及自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3月6日期间的应计利息。

2、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2年3月4日。

3、兑付兑息日及债券摘牌日:2022年3月7日。

本期债券已于2022年2月28日完成债券回售兑付19,970,000张,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30,000张。鉴于本期债券目前存续规模较小,经公司与存续债券的债券持有人达成一致,公司计划于2022年3月7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并支付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3月6日期间的应计利息。为确保提前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9万科01,112844.SZ。

3、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和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20亿元,发行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916号”文核准。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65%,在其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前3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为2019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9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4年每年的2月2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2月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9年3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1、其他:2022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9万科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9万科01”本次回售申报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19,97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997,000,000.00元,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30,000张。

二、本期债券提前兑付情况

1、提前兑付债券余额:30,000张。

2、兑付兑息及债券摘牌日:2022年3月7日。

3、提前兑付利息计息期间: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3月6日,共计9天。

4、兑付比例:100%。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2019年2月26日至2022年2月25日的票面利率为3.65%;2022年2月26日至2022年3月6日的票面利率为2.50%。

6、每十张债券应付利息(含税)计算公式:计息天数÷365天×票面利率×债券面值(即9天÷365天×2.50%×1,000元=0.616438人民币元)。

7、每十张债券还本付息金额:人民币1,000.616438元(含税)。

8、扣税后个人(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实际每十张兑付金额为人民币1,000.493151元,其中本金人民币1,000元,利息人民币0.493151元。

9、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实际每十张兑付金额为人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