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1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
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 年付息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112976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19 万科 02
公告编号:〈万〉2021-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1 年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凡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1 年 9 月 24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付息的权利。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
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支付 2020 年 9 月 26 日至 2021 年 9 月
25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期债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
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19 万科 02。
4、债券代码:112976。
5、发行规模:25 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债券余额 25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55%。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
定,在其存续期的前 3 年内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
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其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本期债券的起息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0 年至 2022 年每年的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9 月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信用评级情况: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3、担保情况:无担保。
1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19 万科 02”的票面利率为 3.5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债券派发利息人
民币 35.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28.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5.50 元。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派息款到账日
1. 债权登记日: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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