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17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环梅路 33号万科中心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一年三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7万科0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万科0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万科02”)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2018年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约定编制了本报告。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一、 公司债券的核准情况......4
二、 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4
三、 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及中信证券关于公司债券的风险提示......8
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11
五、 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11
一、公司债券的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8月10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5]1915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9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2017年7月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成功发行规模30亿元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7万科01”)。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6月5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8]916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2018年8月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成功发行规模15亿元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万科01”);2018年10月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成功发行规模20亿元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万科02”)。
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7万科01
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7万科01。
债券代码:112546.SZ。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0亿元。截至2021年3月15日,本期债券余额为1,907.75万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前三年为4.50%。发行人行使了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后两年为1.90%。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7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7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7月18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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