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晚,证监会突然出手,券商行业迎来一场静悄悄但影响深远的变革。8月22日晚间,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新规即日生效,并将原文件名称调整为《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别小看这“监管”变“评价”几个字,背后是整个行业风向的转向——从拼规模,转向拼质量、拼功能、拼长期价值。
这次修改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把“引导证券公司更好发挥功能作用,提升专业能力”写进了第一条立法目的,同时明确提出要推动证券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我看了下修订细节,监管层这次是真想动真格。评价框架被重新划分为三大块:风险管理能力、持续合规状况、以及新增的“业务发展和功能发挥状况”。尤其是最后一项,直接授权中国证券业协会开展专项评价,重点考核券商在服务实体经济、国家战略,尤其是金融“五篇大文章”上的实际成效。这可不是走过场,协会已经组织试评了,未来谁在做实事,谁在凑数,一目了然。
更让我觉得有意思的是加分规则的调整。过去,券商拼总收入排名能加分,现在这一条被取消了——这意味着“越大越好”的时代正在过去。取而代之的是,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加分上限从1分提到2分,而且经纪、投行、资管等主要业务的收入加分范围从行业前20名扩大到前30名。这个设计很聪明:让中小券商“跳一跳、够得着”,不再被头部机构全面压制,真正鼓励差异化、特色化经营。我自己一直认为,一个健康的行业不该只有几个巨无霸,还得有一批专精特新的“小而美”机构。
还有一个重点信号: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新规专门增设了自营投资权益类资产、代销权益类基金、基金投顾发展等专项指标。这说明监管层在下一盘大棋——通过激励券商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财富管理能力,把更多资金引向股市,尤其是长期资金。这和近期政策层反复强调的“活跃资本市场”“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一脉相承。
当然,有奖就有罚。这次对“重大违法违规”的处理更严了,明确可以“直接下调评级”,不再局限于已有扣分项。同时提高“资格罚”的扣分力度,比如被暂停业务这类处罚,惩戒更重。但也有柔性设计:如果券商主动申请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或开展先行赔付,可以适当少扣分。这既体现“过罚相当”,也鼓励企业主动担责,减少对投资者的伤害。
说实话,作为长期关注券商板块的人,我觉得这次修订不是小修小补,而是监管逻辑的升级。它不再只是“管住风险”,更在“引导方向”。未来,那些真正服务实体、经营高效、合规稳健的券商,无论是头部还是中小机构,都会在分类评价中受益,进而获得更多的业务空间和监管支持。而靠短期投机、盲目扩张的路子,恐怕越来越走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