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4日晚,中国船舶(600150.SH)与中国重工(601989.SH)发布公告,确认中国船舶通过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的交易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将注销法人资格并终止上市,其股票自8月13日起连续停牌至退市,8月12日为最后一个交易日;中国船舶股票同日停牌,待异议股东收购请求权申报结果公布后复牌。合并后中国船舶总资产将超4000亿元、营收超1300亿元,成为全球最大船舶上市公司。异议股东可行使现金选择权,但行权价低于公告日收盘价(中国重工4.03元/股vs市价4.68元;中国船舶30.02元/股vs市价34.04元)。此次交易为A股史上最大规模吸收合并,两家公司2025年上半年业绩预增(中国船舶净利润同比增98%-119%,中国重工增181%-238%)或为合并协同效应提供初步验证。
为更透彻把握此次船舶行业“巨无霸”诞生的逻辑,我们需厘清以下几个核心概念:
吸收合并:如同两杯水倒进同一个容器,中国船舶通过发行新股换取中国重工股东持有的股份,后者法人资格消失,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并入前者。这种整合方式常见于国企改革,可避免重复投资(例如两家公司原本都有造船业务),实现1+1>2的效果。在本次案例中,合并后新实体总资产规模直接跃居全球行业第一,印证了资源聚合的价值。
换股比例:这是决定合并公平性的关键指标,相当于“旧货币兑换新货币的汇率”。虽然公告未披露具体比例,但通过现金选择权的行权价(中国重工4.03元/股、中国船舶30.02元/股)可间接推算:若股东认为换股后价值低于这些价格,就会选择拿现金退出。当前行权价均低于市价,暗示合并方案对二级市场投资者吸引力有限,可能与其更侧重长期战略整合而非短期股价激励有关。
现金选择权:相当于给反对合并的股东一个“退场通道”。持有异议的股东可按设定价格将股票卖给第三方(通常是大股东或财务投资人),但需注意本次行权价与市价存在明显折让。例如中国重工股东若行权,每股将比市价少获得0.65元,这实际上构成对异议股东的成本约束,促使更多股东接受换股方案。该机制在重大重组中常被用于平衡效率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