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落实国证民企领先100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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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1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落实国证民企领先 100 指数编制方
案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发布的指数修订公告,国
证民企领先 100 指数将修订指数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并于 2025年 6 月 16 日正式实施,此次编制方案修订内容包括:(1)选样方法修订为分别按照最近半年日均总市值和营业收入在国证二级行业内排名,选取综合排名靠前的 300 只作为待选证券;将待选证券分别按照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研发强度和日均总市值排名,对排名进行加权平均得到综合得分,选取综合得分最高的 100 只证券作为指数样本。(2)样本调整比例修订为每次样本调整数量不超过样本总数的 30%。(3)设置修订为根据经研发强度排名调整的自由流通市值计算初始权重,同时使单只样本的权重不超过 15%,前五大样本权重合计不超过 60%。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国证民企领先 100 指数(以下简称“标的指数”)。基于本次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根据相关法规和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并根据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后的最新成分股及权重调整基金投资组合,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法律文件的更新
依据最新的编制方案,标的指数的成分股及备选成分股可能包含存托凭证。本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修改了《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主要修改内容为在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中增加存托凭证。同时,依据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修订。新
版法律文件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6 日。
二、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除上述修订外,根据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内容,更新《弘毅远方国证民企领先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指数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
三、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规定及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后的最新成分股及权重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四、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规则保持不变,调整期间不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落实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有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
2、由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本基金有关指数投资等风险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3、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onyfunds.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920-8800(全国免长途话费)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选择与自身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弘毅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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