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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9 17:07:06 股吧网页版
嘉实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0


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7 月 1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中证 A500ETF

基金场内简称 A500ETF 嘉实

基金主代码 1593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
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6 月 30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0.9906

(单位: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单位: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 —

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 0.0640
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的第二次分红

注:根据嘉实中证 A500ET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嘉实中证 A500 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1)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分

红,但满足以下条件,本基金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对基金

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价;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超

额收益率;当超额收益率大于 0 时,本基金将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超额收益

率的 60%,基金管理人将在次季度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拟定收益分配方案;当超额收益率小

于或等于 0 时,本基金将不进行收益分配;(2)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

不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

(即收益评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3)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14 日

除息日 2025 年 7 月 15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7 月 17 日

权益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分红对象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本公司将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 2025 年 7 月 17 日将现金红利
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具体收到现金红利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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