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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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13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6 月 1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城中证红利低波 100ETF
基金主代码 159228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6 月 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城中证红利
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城
公告依据
中证红利低波动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申购起始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
赎回起始日 2025 年 6 月 18 日
注:场内简称:红利低波 ETF 长城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请参考届时发布的申购、赎回相关公告以及申购、赎回清单。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其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当日申购份额及当日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具体规定详见申购赎回清单。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的总规模上限、当日申购份额限制、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个投资人单日或单笔申购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申购赎回清单或相关公告。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数量或比例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
3.3 申购与赎回的对价和费用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公告。遇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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