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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2 16:57:38 股吧网页版
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2

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5年3月7日证监许可〔2025〕431号《关于准予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募集。

2、本基金是股票型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名称: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国证自由现金流ETF

场内简称:现金流100ETF

基金代码:159221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
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使用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外的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深圳证券账户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股账户。

8、本基金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比率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80%。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0、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最终确认的有效认购总金额拟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 20 亿元的,本基金结束募集。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20 亿份(折合为金额 2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 亿份-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按照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末日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金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 20 亿份。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11、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2、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3、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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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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