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3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重要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对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
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兴业证券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兴业证券作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 )
券简称: “16 华福 G1”,证券代码: 136482.SH)、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证券简称: “16 华福 G2”,证券代码: 136840.SH)、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简称: “16 华
福 01”,证券代码: 118495.SZ)、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 (证券简称: “16 华福 03”,证券代码: 114082.SZ)、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 (证券简称: “17 华福 C1”,
证券代码: 145681.SH)、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
一期) (证券简称: “18 华福 C1”,证券代码: 150446.SH)、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证券简称: “18 华福 G1”,证
券代码: 143795.SH)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重
大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告的《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主体
及债项信用评级上调的公告》以及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
发行人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收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诚信证评”)出具的《评级结果告知函》,中诚信证评决定将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由 AA+调升至 AAA,评级展望稳定;将“ 16 华福 01”、“ 16 华福 G1”、“ 16 华
福 G2”、“ 18 华福 G1”和“ 19 华福 G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上调至 AAA。
根据中诚信证评出具的《中诚信证评关于调升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及
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19]234 号)和《中诚信证评关于调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19]235
号),中诚信证评认为: 发行人依托丰富的客户资源,在福建省内经纪业务具有
优势地位,较好的投资收益水平和盈利能力等信用优势;此外,根据中国证券业
协会发布的《 2018 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 发行人 2018 年度净利润、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证券投资收入、债券主承销金额及家数等指标排名同比
均有显著提升。 2019 年以来发行人各项业务稳步发展,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8.13 亿元,相当于 2018 年的 77.95%,实现净利润 6.87 亿元,相当于 2018 年的
94.00%;截至 2019 年 9 月末, 发行人总资产较年初增长 12.87%至 467.77 亿元,
净资产较年初增长 2.12%至 143.31 亿元。 2019 年以来发行人流动负债规模有所
下降,流动比率显著提升,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指标保持较好水平,为未
来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评级调整对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具有正面影响,是发行人偿债
能力和资信水平提升的表现;此次评级调整不会对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
质押式回购资格等造成不利影响。
上述事项均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
事项,兴业证券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
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
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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