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07
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重要提示...... 1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 5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 9
三、投资者开户......10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1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 12
六、清算与交割......14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15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6
重要提示
1、景顺长城上证科创板综合价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3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2、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 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进行发售,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
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1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包括一种或多种发售方式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6、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20 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达到或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时,基金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结束后,若认购累计有效申请份额总额超过 20 亿份(折合为金额 2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全程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 亿份/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
用。
当认购发生部分确认时,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将按照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 20 亿份。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7、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8、投资者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需缴纳认购费,费率按认购份额递减。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可参照规定费率结构收取一定的佣金。
9、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网上现金认购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10、基金发售期间,网上现金及网下现金认购申请均可多次申报,但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可撤销,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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