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藏东财中证1-3年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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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05
关于西藏东财中证1-3年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可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担保品资格及折算率管理业务指引》及配套规则的规定,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交易需求,经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并获得同意,自2025年6月6日起,西藏东财中证1-3年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1160,扩位证券简称:国债ETF东财,以下简称“本基金”)可申报作为质押券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本基金的标准券折算率参见中国结算和上交所公布的相关通知。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进行质押式回购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dongcaijijin.com)查阅并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10-107)了解本基金相关事宜。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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