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业绩回顾
截至8月29日,南方东英精选美元债今年以来收益率1.89%,成立以来收益率7.80%。
净值走势图
数据来源:数据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8月29 日;基金历史业绩不预示未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二、产品运作策略
南方东英精选美元债采用自上而下的研究,通过把握经济周期机会从而力争获得相对稳健的回报。在久期策略上,基金倾向于保持中短久期的策略,同时通过较积极的主动久期管理,力争给投资者带来较为稳定的收益。例如在美债利率冲高后,基金会把握利率高点拉高久期;而在美债利率大幅下行后,基金则会减少久期从而规避回撤风险。
目前基金久期处于相对历史高位,短期内市场定价降息预期过高,基金通过美国国债期货对冲利率风险。目前基金底层的美国国债资产平均久期为5年左右,偏中长久期。未来,若市场出现了利率类似在关税日后的极端定价情况,基金将通过增加或者减少久期,把握投资机会。
三、市场解读与后市展望
市场回顾
经济数据方面,美国7月CPI数据显示同比涨幅为2.7%,核心CPI同比涨幅为3.1%,通胀增速虽然有所上升,但总体来看低于预期,通胀压力仍较为温和,关税推动通胀急剧上升的情况并未发生。消费数据方面,美国7月零售销售数据环比增长0.5%,同比涨幅为3.9%,显示出经济仍然强劲。
总体来说,虽然就业市场出现疲弱迹象,但美国经济整体相对健康,未出现显著衰退信号,通胀未大幅攀升,预计未来经济会继续在关税和高利率影响下缓慢走弱。
汇率观点
短期来看,人民币近期呈现一定的升值趋势,境外人民币USDCNH汇率升值至7.15,人民币汇率近期的强势主要由中国与美国的贸易缓和持续、出口商结汇意愿上升、中国风险资产走强以及外资流入上升共同带动。
长期来看,人民币不会进入大幅升值通道。外部因素上,美国虽然今年降息预期较高,但降息不确定性仍在。昨日公布的二季度GDP上修至3.3%,叠加美国申领失业金人数有所下降,显示美国经济仍具备韧性;此外,中美贸易谈判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内部因素上,国内疲软的房地产市场和内需消费仍是拖累,会持续阻碍人民币进入快速大幅上升通道。中美利差目前仍有243个基点,处于历史高位,短期内中美经济差不会出现明显拐点。
利率观点
市场定价方面,市场充分定价9月份议息会议将会降息25个基点,年内降息大于2次。利率市场目前未出现明显的风险点,市场仍在等待鲍威尔的演讲,利率仍具备较大的不确定性。
短期来看,美债利率将保持在4.2%-4.4%区间波动的态势,不会大幅下降,直到出现明显的经济信号或者其他风险点。
长期来看,虽然关税的传导速度较慢,但是提高的关税税率和逐步提升的通胀仍会削弱居民购买力,预计经济长期将逐步走软从而带动利率下行。
观点及数据来源: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彭博、华尔街新闻,数据时间截至2025年8月29日。
风险提示:
1、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另外,汇率波动可导致有关海外投资的价值升跌。新兴市场投资的波动程度或会较其他市场更高,并通常对价格变动较敏感,而投资者的资本损失风险也因此而较大。另外,这些市场的经济及政治形势亦会比成熟经济体系较为动荡,以致可能对投资者的投资价值构成负面影响。投资前请参阅销售文件所载详情。
3、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4、本材料所述基金为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中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注册的香港基金,在内地市场向公众销售。该基金依照香港法律设立,其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规范适用香港法律及香港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5、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材料中基金所涉及的《基金信托契约》、《基金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由于不同语种反映的法律及文化概念存在差异,基金法律文件的中文译本与英文版本可能存在理解上的差异。
6、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香港经营基金业务,是本文件所载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收益存在波动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7、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文件所述基金在内地发售的主销售商及代理人商刊发本材料。本材料并未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审阅。本材料所载的任何前瞻或意见均属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刊发日期所有,并可能会作出变更。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任何情况下也不会就其意见、建议或陈述所引致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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