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09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变更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相关业
务安排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证监
许可〔2025〕953 号文准予变更注册,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
会,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有关事项的议案》。自 2025 年 7月 9 日起,集合计划变更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计划的管理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集合计划以通讯方式召开了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
间为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6 月 23 日 15:00 止。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管理人并变更注册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与大会的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关于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次集
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
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二、本次变更主要内容
(一)变更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由“广发资管智荟广易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广发智荟多元配置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24757,C 类基金份额代码为 024758)。
(二)变更产品管理人
产品管理人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变更产品基金经理
产品投资经理由“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旗下投资经理吕琪”变更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经理曹建文”。
(四)变更存续期限
存续期限从“自本集合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变更
为“不定期”。
(五)变更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增加“公募 REITs、资产支持证券”,明确混合型基金的界定为“基金合同中明确约定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60%的混合型基金,或者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 4 个季度中任一季度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 60%的混合型基金”。
(六)变更投资限制
根据投资范围的变动相应修改投资限制,并删除“本集合计划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 40%,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 1 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条款。
(七)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5%+中债总指数收益率×75%”变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6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八)变更投资策略
修改基金投资策略(含公募 REITs 投资策略),并增加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九)变更估值方法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等相关规定相应调整估值方法。
(十)变更申购费
申购金额大于等于 500 万元收取申购费率从“0%”变更为“1000 元/笔”,其
他不变。
(十一)变更律师事务所
将律师事务所由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最后,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对法律文件的相关内容一并进行了修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