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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1 09:00:21 股吧网页版
西藏东财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西藏东财上证科创板 50 成份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

重要提示

1、西藏东财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25年2月27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378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东财基金”),基金托管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股票认购)认购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31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6、本基金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认购开户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证券账户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如投资者需新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者需要参与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

2)开户当日无法办理指定交易,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2个工作日办理开户手续。

(2)如投资者已开立上海证券账户,则应注意:

1)如投资者未办理指定交易或指定交易在不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发售代理机构,需要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在可办理本基金发售业务的发售代理机构。
2)当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当日无法进行认购,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认购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指定交易或转指定交易手续。

(3)使用专用交易单元的机构投资者则无需办理指定交易。

(4)已购买过由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万份以上(含5万份,且为整数)。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1、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2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20亿份(折合为金额20亿元人民币)时,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募集规模上限,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
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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