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宁波交投杭州湾跨海大桥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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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24
平安宁波交投杭州湾跨海大桥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2025 年 7 月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一)平安宁波交投杭州湾跨海大桥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证监许可〔2024〕1622 号文注册募集。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同意基金份额的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高速公路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最终取得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若本基金实施扩募、基础设施项目购入或出售,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常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五)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如需卖出基金份额或申报预受要约的,需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在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具体可根据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办理。
(六)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025 年 7 月 22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有关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重要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作为公路收费权类产品基金净值逐年降低甚至趋于零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高速公路类基础设施,基金运作期内,对与收费权相关的公路及建筑物采用工作量法计提折旧,基金净资产将随着收费权剩余年限的递减而逐年递减。本基金在剩余期限内若未扩募新资产,基金净值可能会逐渐降低甚至趋于零。
同时,本基金的期限设定为 10 年,即 2034 年到期,而杭州湾跨海大桥收费权于 2033
年到期,将早于基金的到期日。如本基金未扩募新的资产,一旦杭州湾跨海大桥收费权到期,相关的基础设施资产将不再产生现金流,这可能会对二级市场交易产生一定影响。
二、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给基础设施项目造成的风险
地震、海啸、风灾、火灾、船舶撞击及大型漂流物撞击等意外事件可能会造成本基础设施项目暂时关闭、严重情况下还可能造成部分路段损毁;此外,恶劣天气状况如大雪、暴雨、台风等可能对高速公路通行能力、路桥技术状态产生影响,也有可能造成高速公路的暂时关闭,导致项目公司车辆通行费收入降低,养护成本上升,对项目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如发生战争、政策、法律变更、政府征收、意外事件及不可抗力,本基金的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可能受到影响,投资人面临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风险
(一)集中投资风险
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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