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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1-24 17:18:06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25


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一月

重要提示

(一)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
据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深高速高速公路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927 号)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证券交易所同意上市,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证券交易所同意基金份额的上市,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三)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最终投资标的为高速公路类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最终取得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若本基金实施扩募、基础设施项目购入或出售,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并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本基金为基础设施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债券、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常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

(五)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并在符合相关条件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不开放申购与赎回。使用场外基金账户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基金通平台转让,如需卖出基金份额或申报预受要约的,需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证券经营机构后,方可参与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交易,具体可根据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相关规则办理。

(六)本基金的可供分配金额测算报告的相关预测结果不代表基金存续期间基础设施项目真实的现金流分配情况,也不代表本基金能够按照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结果进行分配;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七)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主要人员情况截止日为 2025 年 1 月
24日,基金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规定事项的审计机构相关信息更新日为2024年12月21日,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4 年 12 月 16 日。(本报告中基金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重要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运作、交易等环节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基础设施基金相 关风险

(一)集中投资风险

其他类型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往往采用分散化投资的方式减少 非系统性风险对基金投资的影响。本基金存续期内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通过资产支持证券等特殊目的载体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最终取得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因此,相比其他分散化投资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具有较高的集中投资风险。

(二)基金价格波动 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以基础设施项目为最终投资标的的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具有权益属性。受经济环境、运营管理、会计政策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基础设施项目市场价值、基金净值可能发生波动,从而引起本基金价格出现波动。同时,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也可能因为市场供求关系变化、限售份额集中解禁等因素而面临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通申购赎回,场内份额只能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实现基金份额出售,场外份额可通过转托管参与场内交易或在基金通平台转让,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同时本基金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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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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