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27 18:01:04 股吧网页版
中金联东科技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度评估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8


基础设施公募基金2024年度评估报告
中金联东科技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 代码508003)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1日

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
中金联东科技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公募 REITs 代码508003)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
估价委托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估价机构: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估价师:
陈忠平(1120240015) 许力丹(1120210061)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 一 日
估价报告编号:
粤戴德梁行评报字(2025/BJ/F1) 第 0 2 6 号

致估价委托人函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我们”)荣幸地获得中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对中金联东科技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通过“中金-联东科技创新产业园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全部基础 设施项目”或者“估价对象一”、“估价对象二”、“估价对象三”)进行评估。
根据《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REITs) 规 则 适用指引第6号 — — 年度报告(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REITs) 业务指南第2号——存续业务》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该按照前述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基 础设施基金定期报告,其中《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第三十六条规定,基 础设施基金年度报告应当载有年度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根据《中金联东科技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基础设施资 产指本基金所投资的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的资产,即(一)北京恒星意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的位于“中国北京市大兴区华佗路50号院”的「北京大兴科创产业园」工业厂房项目; ( 二 ) 北 京亚美耳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中国北京市顺义区聚源中路12号院”的「北京马坡科 技园一期」工业厂房项目;(三)北京京燕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中国北京市房山区燕 新南路18号院”的「北京房山奥得赛产业园」工业厂房项目; (以下简称“全部基础设施项目”或 者“估价对象一”、“估价对象二”、“估价对象三”)。基础设施年度估值总和为截至每年12月31日基 金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以当年12月31日为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总和。
我们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估价规范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经过实地查勘、调查并收集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遵循《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 (试行)》所载的规定,选用收益法评估全部基础设施项目的市场价值。估价结果如下:
中金联东科技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均为产业园项目, 总建筑面积为198,383.91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经评估测算后得到于2024年 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61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壹佰万元整)。
备注 :
① 本基金持有的全部基础设施项目数量为三个,评估结果为全部基础设施项目价值总和,项目明细可见后附摘要表。
② 本基金基础设施项目评估报告的相关评估结果不代表基础设施资产的实际可交易价格,不代表基础设施项目能够按 照评估结果进行转让。
③ 估价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估价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估价结果的影响;
④ 总估值取整至百万位,估价结果不含增值税;
⑤ 以上内容摘自估价报告正文,如欲了解本次估价的详细情况应当阅读报告正文。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程家龙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评估结果摘要表

公募 REITs 名 称 :中金联东科技创新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REITs 简 称 :中金联东科创REIT

公募 REITs 代 码 :508003
评估委托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