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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31

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 中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 年 3 月 31 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财务指标、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运营管理机构已对年度报告中的相关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不存在异议,并确保相关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近年来,北京市严把前端分类投放、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置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垃圾源头减量。随着北京市垃圾分类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经分类的其他生活垃圾总体产生量出现一定的波动。在生活垃圾总体产生量变化的情况下,本项目处理经分类的其他生活垃圾量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不构成对基础设施项目的真实市场价值和变现价格的承诺。评估报告中计算评估值所采用的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金额,也不构成对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现金流的承诺。
本报告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产品基本情况 ......5

2.2 资产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7

2.3 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 ......7

2.4 基金托管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托管人和原始权益人 ......7
2.5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如有)、财务顾问(如有)等专业机构8

2.6 信息披露方式 ......8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运作情况 ......9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9

3.2 其他财务指标 ......9

3.3 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10

3.4 报告期内基金费用收取情况的说明 ......12

3.5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13

§4 资产项目基本情况 ......15

4.1 报告期内资产项目的运营情况 ......15

4.2 资产项目所属行业情况 ......20

4.3 重要资产项目运营相关财务信息 ......22

4.4 资产项目公司经营现金流 ......24

4.5 资产公司对外借入款项情况 ......25

4.6 资产项目相关保险的情况 ......25

4.7 资产项目回顾总结和未来展望的说明 ......26

§5 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28

5.1 报告期末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 ......28

5.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28

5.3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28

§6 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29

6.1 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有关情况说明 ......29

6.2 报告期末净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29

6.3 剩余净回收资金后续使用计划 ......29

6.4 原始权益人控股股东或者关联方遵守回收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29
§7 管理人报告 ......30

7.1 基金管理人及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30

7.2 管理人在报告期内对基础设施基金的投资运作决策和主动管理情况 ......33

7.3 管理人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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