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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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1-21
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原始权益人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中金印力消费 REIT
场内简称 中金印力消费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6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4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
关规定以及《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情况
根据原始权益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力商置”)与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的《中金印力消费基础设施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净回收资金监管协议》要求,在净回收资金专户收到相关资金后,印力商置及相关方对净回收资金计算结果进行了确认,印力商置通过本次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发行获得的净回收资金(指扣除用于偿还相关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参与战略配售等的资金后的回收资金)共计人民币 43,744.65 万元。
根据印力商置在基金发行时出具的承诺函,其承诺拟将 90%(含)以上的净回收资金用于消费基础设施的投资,拟新投资项目包括上海虹桥前湾印象城 MEGA、天津和平印象城、杭州奥体印象城、杭州市余杭区 BY 项目及嘉兴市秀洲区 XH 项目,上述项目均满足《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高效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3〕23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回收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要求。
三、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变更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收到印力商置《关于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
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24 年 7 月 6 日发布的《关
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24〕1014 号)及其附件要求,为加快募集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印力商置在履行了内部的有关审批流程后调整了净回收资金使用比例,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监管部门就回收资金使用比例调整履行了报备程序,并说明了拟变更回收资金使用比例的情况,即印力商置拟将净回收资金的 85%用于前述消费基础设施的投资,将剩余 15%的净回收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回收资金使用比例情况详见下表:
变更前拟使用金额(万元) 变更后拟使用金额(万元)
回收资金使用类别
及比例 及比例
消费基础设施的投资 39,370.18(90%) 37,182.95(85%)
补充流动资金 4,374.47(10%) 6,561.70(15%)
合计 43,744.65(100%) 43,744.65(100%)
印力商置承诺净回收资金将严禁规避房地产调控要求,不得为商品住宅开发项目直接或变相融资,拟新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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