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8 19:06:19 股吧网页版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9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情况进展的公告

一、公募 REITs 的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
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502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4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规则适用指引第 5 号
——临时报告(试行)》以及《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
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
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二、关于林下项目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的续约进展

(一)基本情况

本基金持有林下项目、太子湾项目共 2 个基础设施项目,总可租赁面积为 65,253.27
平方米。本基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现金流主要源自项目公司项下租赁住房所产生的出租租金收入等业务收入。

根据 2024 年 9 月 9 日公开披露的《招商基金招商蛇口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简称“《招募说明书》”),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基
金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存在重要现金流提供方企业租户一,于 2023 年度为基础设施项目提供的不含税租金收入占基础设施项目同一时期不含税总租金收入的比例为 23.07%。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企业租户一承租林下项目 13,120.09 平方米、合计 155 套房
间,租赁面积占本基金全部基础设施项目总已出租面积的 21.11%,租赁面积占林下项目
总已出租面积的 34.11%。企业租户一租赁合同到期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企业租户一已表达继续短期续租的意向,因届时仍处于沟通协商阶段,
暂未签署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简称“续租合同”)。

(二)续租合同签署情况

基金管理人已于近日收到运营管理机构关于企业租户一的最新续约情况报告。截至公告日,企业租户一、深圳市桃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即林下项目完成资产重组前的原持有方,简称“桃花园置业”)已签订续租合同,原租赁合同合计 155 套房间,本次续租
143 套,续租合同到期日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续租合同换签至项目公司(林下)
的相关事宜正在积极推进中,换签工作预计将于近日完成。

除上述调整外,企业租户一续租合同的其余租约条件(包括含税月租金单价、房屋的权利和义务等)不变。

三、对本基金的影响

(一)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的影响

随着企业租户一续租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25 日,林下项目 2024 年第 4 季度出
租率将保持稳定,预计林下项目 2024 年第 4 季度平均出租率将高于预测水平。

考虑到林下项目 2024 年第 4 季度平均出租率的更趋稳定,预计对本基金运营情况
和未来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收益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实际收益情况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提请投资者后续查阅和理解本基金预测期内的经营数据时,充分考虑续租期限延长、集中退租推迟的特殊情况。

(二)针对重要现金流提供方续租合同到期后续措施

企业租户一续租合同将于 2024 年 12 月 25日到期,为保持基础设施项目稳健经营,
本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基金管理人将保持紧密合作,共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保障本基金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基金将持续敦促和协同运营管理机构通过以下几方面积极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