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广东省调整煤电气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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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7-30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广东省调整煤电气电容量电价的公告
一、基础设施基金基本信息
公募 REITs 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公募 REITs 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场内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公募 REITs 代码 180401
公募 REITs 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公开
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5
号—临时报告(试行)》等有关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以及《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
公募 REITs 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二、涉及的基础设施项目基本情况
基础设施项目为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项目(资
深圳能源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产)名称
项 目 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下沙秤头角
概况
所处行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建设内容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包括天然气发电机组及不动产建筑,地上建
和规模 筑面积共计约 3.16 万平方米,宗地面积约 3.96 万平方米。
运营管理机构名称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
三、事项的具体情况、发生原因、预计持续时间及其依据
近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发布《关于调 整 我 省 煤 电 气 电 容 量 电 价 的 通 知 》 ( 粤 发 改 价 格 函 〔 2025 〕 1254 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决定根据国家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精神,为推动广东省煤电、气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适当提高广东省煤电、气电机组容量电价。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广东省煤电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 165 元(含税,下同),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我省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配套气电机组容量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
165 元;9E 及以上的其他常规机组调整为每年每千瓦 264 元;6F 及以下的其他常规机组调
整为每年每千瓦 330 元;对于纳入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气电机组的容量
电价调整为每年每千瓦 396 元。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执行。
(3)今后新投产的煤电、气电机组按此规定执行。如果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从其规定。
四、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情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影响分析
本基金项下的项目公司,即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100%持有的东部电厂(一期)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包含三台燃气机组(为使用澳大利亚进口合约天然气的配套气电机组),合计装机容量为 117 万千瓦。根据《通知》对气电容量电价标准的影响,并考虑实际生产因素,项目在调整后容量电价政策执行期间内,如未发生容量电费扣减事项,每年能够获得的最高容量电费收入由政策调整前的约 1 亿元(含税)提高至约 1.65亿元(含税)。但同时,本次电价政策调整可能会一定程度影响电力市场中电能量价格(按照每千瓦时或其他单位电能量计费的电价),项目综合平均电价和营业总收入不一定增加,整体影响需结合市场情况持续观察。敬请投资者理性看待,持续关注政策变化,注意投资风险。
本披露事项已经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五、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基金管理人和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关注以上政策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的影响,持续做好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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