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8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一、公募REITs 基本信息
公募REITs名称 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 投资基金
公募REITs简称 华泰宝湾物流REIT
公募REITs主代码 180303
公募REITs合同生效日 2024年9月1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 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华泰紫 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华泰紫金宝湾物流仓储封闭式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
新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公募REITs份 额净值(单位:元) 4.0736
基准日公募REITs可 供分配金额(单位: 元 ) 16,844,209.11
本次分红比例 99.9869%
截 止 基 准 日 公 募 REITs按照本次分红 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 额(单位:元) 16,842,000.00
本次公募REITs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 公募REITs份额) 0.561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2025年度第1次分红
注: (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2)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应当将90%以上合并后年度可供分配金额以现金形 式分配给投资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不得少于1次。本次拟分 配金额为人民币16,842,000.00元,占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金额的99.9869%。
本次分红实施后,本基金2024年度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截止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 按照本次分红比例计算的分配金额与实际分配金额间可能存在尾差,具体以注册登记机构的 规则为准。
二、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年4月1日
除息日 2025年4月2日(场内) 2025年4月1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年4月7日(场内) 2025年4月3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不支持红利再投 资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 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1)本基金的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2)现金红利款将于2025年4月3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5年3月28日至2025年4月1日)暂停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本基金于本收益分配公告披露 当日上午开市起停牌一小时,上午十点三十分复牌。
(3)本基金可供分配金额是指在基金合并净利润基础上进行合理调整后的金额。在计 算可供分配金额过程中,应当先将合并净利润调整为税息折旧及摊销前利润(EBITDA), 并 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项目公司持续发展、项目公司偿债能力、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后确定可供 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
本次可供分配金额计算调整项如下:期初现金余额;应收和应付项目的变动;其他资本 性支出、确认的其他收益、未来合理的相关支出预留等。
经过上述调整后,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次收益分配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 期间的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人民币16,844,209.11元。
(4)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四、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访问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s://www.htscamc.com/htscamc) 或拨打客户 服务电话(4008895597/95597)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 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
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 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